乐山市按照全面启动、重点安排、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原则,扎实抓好73个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更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和发展模式。
一是“标准化”引导建设。针对物业经营型村集体经济,引导扶持村集体利用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留用地,兴建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等设施,通过物业租赁经营等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
二是“景观化”打造环境。针对村庄经营型村集体经济,利用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发展美丽经济,打造村域景区、农家乐、民宿经济等,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三是“多元化”盘活资产。针对资产盘活型村集体经济,对闲置的会堂、厂房、和废弃学校等设施,通过公开拍卖、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盘活。
四是“园区化”推动发展。针对产业发展型村集体经济,把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推进农业园区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相结合,与块状经济发展相结合,在促进产业发展中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