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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849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17来源: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孙约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的提案,经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工作,以扶持、带动和提高小农户为导向,突出抓好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作用,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提升规模经营主体经营能力。一是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依托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等为重点对象,强化产教融合模式,创新机制、整合资源、优化课程,抓实抓好市级高素质农民专题培训,2024年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000余人。二是依托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开展统一赋码工作,确立家庭农场唯一标识数字码和二维码,实现家庭农场管理服务数字化,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赋码2676个家庭农场,占全市家庭农场总数的21%;持续推广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促进家庭农场规范运营。

  (二)强化政策扶持。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24年,市财政局从信贷担保奖补、贷款贴息、社会化服务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等方面累计安排资金26.6亿元,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二是突出金融支持。金融监管部门从政策引领、监测督导、产品创新等方面着手,指导金融机构主动加强涉农区对接服务,多渠道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持续加大对涉农领域资源倾斜力度,截至2024年底,在津中资银行涉农贷款余额超2500亿元,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达到177亿元,较年初实现大幅增长。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准确掌握、足额落实好国家在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惠政策。四是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市规划资源局强化顶层设计,明确设施农业用地类型、范围、规模、取得程序,健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查机制,降低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成本,开展设施农业用地项目的上图入库工作,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土地流转价格指导和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一是规范使用土地流转示范合同。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承包合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明确提出实物折合流转价款等计价方式,指导各区推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二是推动天津农交所编制土地流转价格指数,引导土地流转价格稳定在合理水平。目前已推动天津农交所建立较为成熟的价格指数模型,并在集体存量资产盘活项目推介会上进行预发布。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将承包地仲裁的矛盾纠纷化解率列入平安天津考核内容,形成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体系,凝聚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协调推动天津农交所拓宽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2024年全年交易额同比增长42.9%,超过150亿元,跃居全国首位。

  (四)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一是落实好中央财政补助政策。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各类服务主体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2021-2024年共争取中央资金1.48亿元,完成服务任务234万亩,服务小农户18万户。二是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通过天津农交所搭建天津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提供服务机构遴选、产业招商、农机采购、金融服务等综合性服务保障,为我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支持。截至目前,平台累计完成交易规模达1724.52万元。

  (五)促进产业融合发展。近年来,我委坚持把建设产业融合项目作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的有力抓手,按照“集群带园区、园区联镇村、镇村串链条、链条聚主体”的思路,以产业融合载体集聚项目、整合资源,先后创建了生猪、奶业、小站稻、设施蔬菜4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武清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5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蓟州区出头岭镇等10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形成了小站稻、畜牧、蔬菜、水产等优势主导产业。围绕构建大都市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树立全产业链思维,积极发展龙头企业进行强链,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进行补链,积极打造12个乡村旅游重点片区进行延链。截至目前,天津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累计达到189家,其中国家级24家;市级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806家,推动农村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2024年,我市7条休闲农业线路入选农业农村部“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景点线路”,全年乡村旅游接待游客3802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80.5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委将会同各有关部门,着眼“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更好地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构建起符合我市实际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推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做优做强农业全产业链。推动“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加快转化,2025年,推动小站稻、蔬菜、生猪、奶业4条重点产业链发展,打造肉牛、蛋鸡、南美白对虾、肉鸡、肉羊、口感番茄6条优势产业链,建立肉驴、水果萝卜、鲜食玉米、食用菌、辣椒、甘薯、山楂、蓝莓、葡萄、西瓜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单品子链。

  (二)推动农业品牌提质增效。构建以“津农精品”市级区域公共品牌为引领,以小站稻、沙窝萝卜、岳龙红甘薯等规模体量适宜、基础资源较好的10个重点品牌为支撑,以茶淀玫瑰香葡萄、盐田虾、麻酱鸡蛋等市场前景较好、基础条件具备的5个品牌为储备的“1+10+5”品牌发展体系,形成“以点带面、以面促点、分级培育、带动全局”的品牌建设新格局。

  (三)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机制。持续推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使用“一码通”“随手记”等软件,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组织化程度、运营质量、服务带动能力。对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建立名录库,持续提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

  (四)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财政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我市实施方案,指导各涉农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围绕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对建设涵盖科技推广服务、加工仓储物流、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农产品销售等功能的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深入探索,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

  

  


原文链接:https://nync.tj.gov.cn/ZWGK0/JYTABL152022/202508/t20250808_7108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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