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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召开民族政策宣传月专题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22-05-20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推进包头市第十四个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5月17日,包头市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召开“民族政策宣传月”专题学习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会。

  

  

  

  会上,中心主任呼伦就《正确把握民族工作的“四个关系”》深入解读了如何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以及如何正确把握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并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正确把握这“四种关系”,才能更好地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心副主任翟泰宇详细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出台背景、意义、内容、亮点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会议强调,一是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范、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作用,自觉担负起维护民族团结的重大责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有形有感有效做好各项工作。二是以“民族政策宣传月”为抓手,紧紧抓住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筹备组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党日活动,积极推进宣民族政策传工作,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三是有效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促进我中心各民族职工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推进包头市农村牧区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通过专题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争当民族团结模范,坚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坚决维护民族团结,争做民族团结模范,汇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伟力。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bt/202205/t20220519_2057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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