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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农牧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

发布时间:2022-05-21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制定的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2022年包头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5月19日,包头市农牧局组织农牧局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和培训。

  培训中主要宣讲了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首先,在整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典是一部法律,在民事领域的立法中,民法典具有基础性地位。其次,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再者,民法典是行政执法和司法的基本遵循。

  

  

  

  我国民法典的特色,习近平总书记已将其概括为三个特色,即: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第一,编撰民法典的指导思想体现了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第二,民法典的编撰程序保障了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第三,我国民法典的编撰体例有三大创新,即人格权独立成编、侵权责任独立在编以及合同编通则发挥债法总则的功能。第四,民法典的内容也是围绕上述三大特色而展开的。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律,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强化了对生命、健康、身体的优先保护,强化了人格尊严的保护,确立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与关爱,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强化对人格权和财产权的保护。

  这次培训,权威解读民法典的特色和重大意义,阐释了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为干部群众学习宣传民法典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指导作用。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bt/202205/t20220519_2058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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