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至 2021年9月间,河南省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128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未发现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371-65917632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