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乡村产业振兴,着力解决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2019年,市政府出台《鄂尔多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资金扶持办法(试行)》(鄂府发〔2019〕76号)。目前,办法试行期已到,为继续推动金融扶持乡村振兴,扩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覆盖面,需正式印发《鄂尔多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资金扶持办法》。市农牧局结合办法试行以来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鄂尔多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资金扶持办法》(讨论稿),现需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请将反馈意见于11月22日前发送至esnmjghk@163.com。
《鄂尔多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资金扶持办法》(讨论稿).doc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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