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业行政处罚公示事项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 依据 | 案件 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 事由 |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处罚 结果 | 救济渠道 |
| 1 | 永农(种子)罚〔2021〕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第七十六条 | 冷水滩区科兴种子店经营劣种子案 | 92431103MA4RBBA02L | 当事人调入劣油菜种子产品180包(85克/包),调入价格为4.5元/包(85克/包),销售价格为5元/包(85克/包),货值900元,销售82包,共获违法所得410元。 | 永州市农业农村局 | 1.没收违法所得410元; 2.处罚款5000元; 两项罚没款合计5410元。 |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