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全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授予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全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近年来,梧州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职责、部门优势和行业特点,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牵头推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村产权平台交易,协同相关部门推动资产运营提质增效、中央扶持项目建设、集体经济产业园建设等工作,有力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主要采取以下做法:
一、扎实推进农村产权平台交易突破行动和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突破行动。率先出台了《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突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试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县(市、区)、乡镇(街)分支机构建设标准(试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开发与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运行。两年来,全市农村产权挂网成交71宗,成功流转土地3.08万亩,成交金额7.13亿元,约占全区同期成交额的40%以上,稳居全区第一方阵。建立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示范乡镇14个,指导辖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带动流转土地用于产业发展,130多个村通过流转土地实现增收,打通了村集体经济的“造血动脉”。
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梧州市整市推进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创新出台了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等改革文件,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了集体经济组织股权配置管理,获得自治区以简报形式全文印发全区交流学习,2019年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在梧州市召开,改革工作经验得到示范推广。全市扎实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大幅提升。
三、注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累计成立农民合作社2819家(其中合作社示范社208家)、家庭农场667家(其中示范家庭农场22家)。2021年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的超过30%。
2020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8亿元,较2017年增长了3.2倍,年均增速高达106.67%,平均每村年收入达11.45万元。下一步,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突破行动,指导和推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农村产业规模发展用地难问题。深化农村产权平台交易突破行动,推动建立区、市、县、乡四级统一联网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推动“三变”改革试点,探索“三变”改革模式,培育发展新动力,探索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