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各地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 年广西农牧渔业丰收奖评选表彰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75 号)要求,2021年10月19—22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工作组对桂林市申报2021 年粮食生产先进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的单位进行现场核验,负责桂林市的第四核验小组由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牵头,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李明灌副站长等3人参加核验,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蒋碧娟等3人协调开展工作,核验组分别到了临桂区、灌阳县、全州县、兴安县开展现场核验。
现场核验结果将作为评分评选重要依据,各核验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核验工作,工作组根据核验内容和方法,对照广西粮食生产先进合作社、广西种粮大户(家庭农场)评选条件和评分内容,核查申报对象近几年粮食生产情况,主要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等,重点核查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种粮规模、水田撂荒和种粮情况、应有证件、制度是否齐全、在册成员数量和组织开展粮食生产情况等。经过3天的紧张工作,顺利的完成了现场核验的各项工作。

在临桂区会仙镇七里村委现场核验

在灌阳县种粮大户蒋七连家庭农场现场核验

核验组在兴安县兴安镇现场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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