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惠州市在建重大项目用海,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施工,维护用海秩序,10月19-20日,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惠东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对大亚湾和惠东辖区海域美孚重件码头、港口风电场等项目进行例行检查。

检查组首先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用海手续办理情况,并向项目业主宣传《海域使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用海政策。期间,检查组还与项目建设方代表进行深入交流,并就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相关政策法规予以答疑解惑。检查组强调,一要严格依法用海,须在完成用海手续后再开展涉海施工,避免出现超范围用海、改变海域用途等问题;二要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施工,落实好淤泥渣土转运全程监管,严防弃土入海污染海洋生态环境;三要加强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防疫要求,严防安全生产事故,避免疫情防控风险。

通过开展在建用海项目监管工作,进一步掌握了惠州市在建用海项目建设情况,增强了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用海意识,深化了双方的沟通联系机制,为保护惠州市海洋生态环境建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