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话题 > 正文
发布时间:2021-10-25来源: 乌兰察布市农牧局 作者:佚名
乌兰察布市部分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评审通过,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评审可行的项目要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规定,现将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公示期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乌兰察布市农牧业生态资源保护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474-8156570,联系人:武宝龙乌兰察布市农牧业生态资源保护中心 2021年10月15日附件:
上一篇: 关于对2021年农牧民合作社发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名单的公示
下一篇: 关于对2020年农牧民合作社发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名单的公示